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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鉴“侨珍”—— 1919年广东电车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条
2023-09-2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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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中展示的是1919年广东电车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条,现正在广州华侨博物馆基本陈列展厅三楼展出。该股票收条印制于1919年,在1920年6月25日正式开具,是认购人黄宣佐出资港币100元认购广东电车有限公司股份10股的凭证。该收条反映了早在中华民国时期,广府华侨经营的企业就已出现了公司股份制的雏形,收条背后的故事也展现了广府华侨参与广州公用事业建设的艰辛历程。


自清末开始,电车成为中国城市热衷发展的交通工具。1904年,天津、香港率先创办电车事业,之后上海、北京、大连、沈阳、哈尔滨等地先后开通有轨电车。1918年,广州市政公所成立,后因拆墙筑路急需经费,遂招商人承办电车运营业务,并许以专利。1919年,美洲归侨伍藉磐等人成立广州电车公司(后改名为广东电车有限公司),向政府呈请承办广州电车业务。同年8月,伍藉磐与广州市政公所签订《电车路合同》,以出资100万银元给政府拆城筑路为代价,换取政府特批电车公司在广州“完全专利建筑、管理、备办及行驶有轨电车”。行车范围以省长公署(今越华路118号)为中心,向外伸展10公里为限,专利有效期为20年。

广东电车有限公司成立之初,为解决资金问题,伍籍磐等人分别前往美洲、香港进行集资、招股,在广大华侨的热心支持下,最后共筹资180万元。随后,公司成立了12人的董事会,广州办事处设在广九火车站(今广九铁路纪念园)附近。1921年1月4日,广州市出现了第一辆“无轨电车”,该车由广东电车有限公司从加拿大购买的7座铁轮旧货车改装而成。行车路线分为两段:一由太平门(今人民南路附近)起,经一德路、永汉路(今北京路)至广东省财政厅(今北京路376号)前止;一由大西门(今人民中路附近)起,经惠爱路转入永汉南路止。每段车费1毫,小孩折半。车辆由于质量差,不时出现交通事故,撞人撞房,因此被市民称为“电蛇”。1923年6月,因车辆经常发生事故,当时的市政厅责令电车公司车辆停驶,所有车子被征用,电车公司因此元气大伤。

1927年至1928年期间,为了挽救企业经营,广东电车有限公司继续筹措资金在市区内铺设电车路轨。1929年,电车路轨铺设工程完工,但因资金缺乏未能通车。1931年,广东电车有限公司因经营资金无以为继宣告破产。


参考文献:

[1]张晓辉:《民国时期广东社会经济史》[M].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5.

[2]杨柳:《羊城后视镜.7》[G].广州:花城出版社,2015.